承辦單位 |
工作項目 |
總務主任 |
1.擬定總務處工作計劃及各項章則。
2.彙集本處各業務擬編之行事曆,並負責進度執行之追蹤管理與考核。
3.有關業務法令適用疑義之解答與請示。
4.辦理有關本處各項獎懲、表揚、研究發展及進修訓練事宜。
5.規劃學校環境及綠化美化事項。
6.辦理營繕工程相關事宜。
7.督辦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事項。
8.督導災害之預防、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。
9.公款限時支付檢查結果之擬議。
10.列管項目執行進度、追蹤月報之呈現。
11.列管項目年終考評之呈報。
12.上級機關、校長交辦或會議會報重要決議案之執行管制、追蹤。
13.會同訓導處辦理各項演習。
14.涉及國家賠償法案件之處理。
15.有關總務工作資訊之蒐集與建檔。
16.其他相關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。
17.辦理校長交接適宜。 |
文書組 |
1、文書處理辦法之擬定與修正。
2、文書部門計劃之執行、考核與獎懲擬議。
3、文書之收發、登記、編號、摘由、分辨、查詢、考核等事宜。
4、文書之繕校、郵寄及文件類別之審查
5、郵遞文件登記與郵資管理。
6、退稿及歸檔。
7、整理與保管檔案。
8、銷毀已逾保存年限公文。
9、公報管理。
10、印信之使用保管。
11、剪貼及整理新聞資料或其他資料。
12、全校各項活動資料、底片攝錄影帶之歸檔管理。
13、全校性會議記錄及整理
14、其他有關文書及交辦事項處理。
15、辦理校長交接適宜。 |
事務組 |
1、校具之整理、修繕。
2、飲水給水設備管理與維護。
3、電路措施、廣播系統之管理與維修。
4、宿舍管理辦法之擬定與修正。
5、宿舍設備之供應、檢修、添置或改善。
6、財產管理規則之擬定與修正。
7、財產之購置、登記、保管與分配撥借等事項。
8、財產使用年限之評定語財產清點等事項。
9、財產增減之造報。
10、財產毀損報廢之處理。
11、編造財產目錄。
12、辦公廳所、教室調配。
13、物品之估價採購、保管、分發使用及登記。
14、經營物品出借、收回登記。
15、調配課桌椅。
16、整潔用具配發。
17、辦理災害之預防、搶救及善後處理工作。
18、工友管理規則之擬定。
19、工友僱用退職與待遇、保險之事項填報。
20、工友工作分配。
21、工友技能之訓練與督導考核。
22、校車司機之僱用與管理。
23、臨時人員之僱用與管理。
24、車輛管理辦法之擬定。
25、車輛之採購、請照等事項。
26、車輛維修與報廢。
27、車輛安全督導。
28、配合各項典禮會場佈置。
29、公共場所各項活動會場佈置。
30、慶吊李及各項標誌、標記牌之書寫準備。
31、辦理員工實物配給事項。
32、定期檢查、保養、清點消防器材。
33、其他有關總務交辦事項。 |
出納 |
1、出納管理辦法之擬定。
2、代收、暫收、暫付、墊付、預付款項之收支、保管及登記。
3、零用金之保管與零星支出之核支並登記。
4、依據收支傳票辦理各項款項之收支。
5、填發收款收據。
6、發放員工薪水、實物代金、各項補助費、獎金、獎學金、短期代課費。
7、依冊發放代課終點費。
8、公庫支票保管及填發。
9、保管有價證券。
10、代辦費之收支保管。
11、扣繳福利互助金。
12、扣繳公保、勞保、眷保保費。
13、扣繳退休喪亡互助金。
14、扣繳教育會費。
15、繳納平安保險費。
16、繳納兒童讀物費。
17、繳納教科書成本費。
18、繳納教師福利金。
19、編造教職員工薪水、實配及補助保險費給與清冊。
20、編製零用金備查簿。
21、編製現金結存日報表。
22、編製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。
23、編製短期代課請領清冊。
24、代辦公教儲蓄。
25、核對各項付款憑證、印鑑及金額。
26、其他有關出納交辦事項。 |
工友 |
1、懸掛保管班級牌和日課表。
2、簡易校舍維修。
3、維修各項水電及消防設施。
4、學校門禁守衛及防護。
5、負責影印、傳送郵遞公文。
6、定期除草與綠化校園環境。 |